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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 招聘预聘制教师的暂行办法

上传时间 :2019-06-26 17:11:25    浏览次数 :153    作者与来源 :苏丽

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

招聘预聘制教师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卓越人才计划的通知》等的文件精神,立足实验室特色方向的培育和凝练,支持高层次卓越人才组建学术团队,实验室决定引进预聘制教师,加强有机硅实验室科学研究力量,促进和保障科学研究工作持续发展,提高人才效益。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预聘制暂行办法》和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

(一)预聘制教师岗位面向卓越人才四层次及以上的学术团队,或实验室重点支持的项目团队。

(二)岗位设置为预聘制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两类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实行聘期合同管理,每个聘期三年,不超过两个聘期。 

二、应聘条件

(一)符合《杭州师范大学教师预聘制暂行办法》的招聘条件。

(二)预聘制助理研究员的科研论文基本要求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 1 篇或 SCI 二区以上 2 篇。

(三)预聘制副研究员的基本要求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 2 篇或 SCI 二区以上 4 篇。

三、岗位职责

(一)预聘制教师聘期内应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承担课题的申请、研究和开发工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身份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参与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验室的工作,根据需要承担部分研究生教学;

(二)预聘制助理研究员三年聘期科研基本要求为:获得国家级项目一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 1 篇或 SCI 二区以上3篇;

(三)预聘制副研究员三年聘期科研基本要求为:获得国家级项目一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 2 篇或 SCI 二区以上5篇。

四、待遇与工作条件

(一)有机硅实验室为入选者提供优厚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提供具有竞争性的待遇:预聘制副研究员年薪25 万元以上(优秀者30万元)、助理研究员年薪15 万元以上(优秀者20万元);学校按照杭州市有关规定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具体情况参见杭师大人[2015]34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教师预聘制暂行办法》。

(二)实验室将在研究生名额分配,及经费支持等方面对预聘制研究人员实施倾斜。

(三)奖励:预聘期内取得相关业绩和成果,按学校相关规定奖励(杭州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

(四)职称评定与人才申请:预聘期间根据学术成绩,参考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可转为正式编制,并申报副高、正高职称和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

五、附则

(一)对于急需引进的学科紧缺人才,可根据学术水平,优先推荐其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

(二)除特别注明,学术论文等成果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受聘人在学校聘期内完成的科研成果,除法律、法规、合同或合作协议中另有特别规定外,应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实验室将在研究生名额分配,及经费支持等方面对预聘制研究人员实施倾斜。

(四)聘用程序、岗位待遇及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杭师大人[2015]34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教师预聘制暂行办法》执行。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