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5年,同年获批建设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同时具有浙江省有机硅材料技术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氟硅化学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氟硅精细化学品及材料制造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平台。现因实验室科研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科研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具有海外经历的优秀博士(后)及教授或研究员等高层次科研人员。
招聘学科:有机硅化学,高分子材料化学,有机合成化学,功能材料,及符合实验室三大发展方向(新型聚硅氧烷的构造及其材料;有机硅单体合成方法学及清洁生产技术;有机硅功能分子设计与制备技术)的其它学科均可。
(二)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招聘岗位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优先。
2.年龄。优秀博士(后)35岁及以下,教授或研究员40周岁及以下,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杰青、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年龄在50岁以下。
3.工作经历。从事过有机硅化学及材料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优先。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待遇
人才特聘岗位年薪(津贴)
人才岗位层次 | 特聘津贴(年薪) | |||||
首聘期 | 二轮聘期 | 三轮聘期 /长聘期 | ||||
杰才 | 第一层次 | 年薪面议 | 一人一议 | 同前聘 期待遇 | ||
第二层次 | 年薪 60—100 | A 80—100 B 70—80以下 C 60—70以下 | 年薪 70—120 | A 90—120 B 80—90以下 C 70—80以下 | 同前聘 期待遇 | |
英才 | 第三层次 | 年薪 45—50 | A 档:50 B档:45 | 年薪 50—55 | A档:55 B档:50 | 同前聘 期待遇 |
第四层次 | 年薪30—35 | 年薪35—40 | / | |||
俊才 | 第五层次 | 特聘岗位津贴10 | 特聘岗位津贴12 | / | ||
第六层次 | 特聘岗位津贴8 | 特聘岗位津贴10 | / | |||
备注: 1.上述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含税; 2.年薪:包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保和福利等。实行年薪制的引进人才,其薪资根据人才不同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3.特聘岗位津贴: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社保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工作补贴;享有特聘岗津贴的非年薪制人员,设岗学院按照二次分配办法,根据学院实际聘任岗位和承担工作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杰才、英才岗A、B档待遇分档情况如下: ①杰才岗(A、B档)——国家重量级人才 A档:国家“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相当量级人才; B档: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相当量级人才; C档:除上述人才外,符合人才分类目录中杰才二层次条件人才; ②英才岗(A档)——省级重点人才及以上 A档:国家“ ”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拔尖青年人才、省“ ”人选、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等; B档:除上述人才外,符合人才分类目录中英才三层次条件人才; | ||||||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人才岗位层次 | 购房补贴 (含安家费) | 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医) | |
卓越人才计划 | 第一层次 | 500(10) | 面议 |
第二层次 | A档:400(8) | 300—500 | |
B档:350(8) | |||
C档: 300(8) | |||
第三层次 | A档:200(7) | 150—200 | |
B档: 150(7) | |||
第四层次 | 100(6) | 150 | |
第五层次 | 80(4) | 30 | |
第六层次 | 50(3) | 20 | |
其他正高或博士 | 30(2) | 10 | |
备注: 1.购房补贴申领。引进人才在杭州市(含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启动购房,凭购房合同一次性申领购房补贴总额的50%为购房首付款,余额自第六年起,按后5年服务期平均每年发放。特聘人才未满服务期申请离职的,原则上不同意,个别例外同意调离的也应全额退回已领取的安家购房补贴。同城引进人才同样享受购房补贴(扣除其相应的安家费)。 2.当年引进的海外人才(英才三层次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的政策支持。 | |||
注:上表中人才分类等具体指标见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计划(修订)》。
(二)预聘制度
预聘制教师岗位系面向重点学科、重大平台和创新团队,为完成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任务而设置的科研岗位,采用不在编全职聘用形式。面向社会聘用优秀青年科研工作者。具体参见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关于招聘预聘制教师的暂行规定》。
三、应聘及咨询
竭诚欢迎广大热爱科学研究、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优秀人才来我实验室建功立业。如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实验室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
电子邮箱:yjg@hznu.edu.cn
联系电话:0571-28862872
联系人:齐老师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关于招聘预聘制教师的暂行规定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项目制科研助理聘用及管理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实验室
2018年1月29日





